一、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须知
1.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正本、副本遗失或损坏的,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
2.已登记的软件有多个著作权人的,取得纸质登记证书后,未取得纸质证书副本的软件版权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纸质证书副本(即增发副本)。
3.本业务仅限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补发或换发,不适用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登记人可以在我中心官网用户中心重新下载。
二、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办理步骤
1.办理流程
账号注册→实名认证→填报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机构审查→取得登记证书或证明
2.实名认证
进入中心官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在办理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业务之前,按指引进行实名认证。
3.填报提交
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R45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业务,在线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4.登记机构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软件被查封或权利已转移、重复申请、电子证书申请补发或换发、申请材料不齐全等的,不予受理(例如:申请确认签章页无签章的,或没有上传正确的申请确认签章页等申请材料的,均视为未提交相应材料,不予受理。);除不予受理情形外,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5.登记机构审查
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6.取得登记证书或证明
补发或换发的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领取方式暂为挂号信邮寄,我们将按照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的邮寄地址进行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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