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的附图需遵循《37 C.F.R.》及 USPTO《MPEP》相关章节的严格规范,涵盖格式、清晰度等多方面要求;而缺少必要附图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甚至导致申请被驳回或视为放弃。
Part.1附图的格式与清晰度要求
1、基础载体与尺寸
①纸张规范:需使用 A4(21cm×29.7cm)或 Letter(21.6cm×27.9cm)尺寸的纸张,纸张需柔韧、洁白、无光泽且耐用,仅能单面绘制。页面四周需留足空白,顶部和左侧边距至少 2.5cm,右侧至少 1.5cm,底部至少 1cm,可用绘图区域为 17cm×26cm。
②标识标注:每张附图首页的上边距需标注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号或案卷号;申请日之后提交的附图,需注明是 "替换页" 或 "新页",若提交带修改标注的附图,需标注为 "注释页"。
2、线条与色彩
①线条要求:常规需用黑色实线绘制,线条粗细建议在 0.2 - 0.4mm 之间且均匀一致;截面线粗细需低于主体线 30%,用 45°±5° 的简单斜线示意材质或截面,禁止纯黑色填充、渐变或点阵填充。
②色彩限制:通常仅接受黑白附图,彩色附图仅在化学光谱等特殊场景且提交请愿书说明必要性、缴纳额外费用后,才可能被 USPTO 接受;彩色附图需保证细节能清晰转化为黑白图像,灰度图和彩图公开时会转为黑白,最低分辨率需达 300dpi。
3、视图与字体编号
①视图规范:设计专利至少需包含透视 + 六面视图;功能专利需包含透视图等,必要时补充截面图、放大图等。同一页面的视图方向需一致,文字需水平从左到右排列。.............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53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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