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9号工业产权法》第4条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前提是它们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另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
商标可以由任何标志组成,声音以及商品或其包装的形状,前提是这些标志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并且能够以一种在注册中表示清晰且准确地确定其所有者享有保护的方式展示。
显然,标志和声音的可注册性要求不能相同,评估标志的商标资格与声音的评估有所不同。根据土耳其专利和商标局的《商标审查指南》,声音商标被归类为非传统商标。指南指出,声音不能过短或过于简单,以显示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来源。同时,声音也不能过长,以至于被视为一首歌曲。所有不满足这些标准的声音将被视为缺乏独特性。
在其最近的裁决中,土耳其最高法院(CoC)维持了上诉法院(CoA)的裁决,驳回了一部动画片声音的注册申请。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它吧(只有前32秒的声音被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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